房产纠纷

我02年买了一处地产,是国有土地,但是当时原卖主把该土地使用证抵押在银行,我们签转让协议时也没有经过银行的书面同意,还有就是我是以接纳卖主的贷款,也就是从02年到现在我都是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现在呢,我想提前还清贷款,取出该证过户,但是银行不让说是要卖主回来亲自办理才行,但是现在卖主又反悔了,不配合我办理结算及过户。我想到法院起诉,想问一我当初签的协议有没有效?我应该怎样起诉卖主?先谢谢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6-状态:未解决]
陈太真律师的解答:

回复你的信息。你的问题要看具体的材料是如何反映的。比如说,
你与卖方签的协议法律效力如何,这要从好几个方面来衡量,是不是须经银行同意呢,是不是期待性的民事法律行为呢,还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呢,这些都要搞清楚。
其实,你接了卖方的贷款续供,有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呢?打官司经常会出现一方一口否认的情况。或许让人生怒,但商业社会嘛,这种情况出现也是常有的事。因此,平常的商业交易建议参考律师的意见。
第三,银行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以法律为注脚,他的人走马换灯的,只能凭真实的材料来确定企业行为。
因此,你应该马上联系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要面谈且详细阅读材料才好确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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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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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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