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房产问题

分家文书经相关人确认后,能否再立遗嘱?而且是在没有通知相关受益人的情况下,立了遗嘱(与原分家文书相违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急,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那分家文书是我爷爷找人写的,把一半房子分给了我爸,一半给了我四叔,后来我爷爷临去世的时候昏迷不醒的情况下,我四叔找人立了份遗嘱,写房子全是他的,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09-状态:未解决]
陈太真律师的解答:

可能你就是资产持有人。一般来说,资产持有人可以对自己的资产作出自己的处理,即立遗嘱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我在这里无法得悉你们的分家文书是如何表达的,但各项处分或协议若有冲突就要具体判断各自的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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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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