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这是非法行医吗

大家好!我堂姐在镇卫生室上班,去年3月份到市里开了个诊所没有执照,4月份晚有个在家过敏的患者来打针 按患者要求注射250毫升葡萄糖氯化钠,静推20毫克地塞米松,她仍说难受心发慌,堂姐就拨打了120 又给静推10毫克扑尔敏及2毫克肾上腺素 120来后堂姐姐夫也一起上了急救车 在路上患者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是:堂姐的医疗行为在患者死亡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死亡原因系严重过敏反应所致 法院认为堂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诊所接诊行医, 属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 构成非法行医罪 判有期徒刑十年 处罚金5万元 堂姐有乡村医生从业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是都在镇上 没变更而已 是属于非法行医吗?这样判合理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28-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无证行医致人死亡,虽不是故意,但也是违法。判决较重,上诉,律师为被告进行辩护。需要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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