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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本人09年1月1日至10年12月31日签合同.合同工种你好咨询;本人09年1月1日至10年12月31日签合同.合同工种为押运司机,工资每月1300 ,在10年2月单位给我调换工种,本人干不了.现在单位让本人代岗.请问解除合同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陪多少. 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5-04-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用人单位中途变更合同,员工不同意的,应该执行原合同,单位违约应该予以经济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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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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