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我现在的房屋是二十六年前建好的,当中有一半的地方是上一代老人向在南洋的一个人要的,当时南洋的那个人说不要这个地方,随便你们怎么建都可以。现在老人已死。那个人又回来说要那个地方,还说最多按照当时建房的造价补回给我。我觉得很不合理,该怎么办?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09-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南洋人有证据的话,26年前谁建好的,是你?是他?当时怎么个要法?是属于赠与性质吗?这时候都需要证据说话了。如果你没有证据,对方有证据,你们是不是帮助他建筑的呀,帮助,给予一定的补偿,只是协商多少的问题了。不成,也只能依法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