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类

我老公在上高中借用别人学籍后就把名字由罗家好改为了蔡志超,至那以后他的所有法定资料身份都是蔡志超。我和老公是2004年12月17日结婚,结婚证上也是蔡志超,就在去年,他回老家发现罗家好这个名字没有注销也没有人用,于是他就以罗家好的名字又办了个身份证,今年我们要在老家做房子,因为村子姓罗只能用罗家好的名字做,我想问的是这对我的权利有什么样的影响啊?这房子上?还有以后有什么隐患啊?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5-29-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应该没有关系、不存在隐患。蔡志超的曾用名是罗家好,是同一个人,权利义务是他一个人,从法律上不能把它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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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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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取保候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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