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人,这个能做证明吗?

ABC三人,A要借钱给C,但A出资,让B以B名义给A打借条,C当场收到A的钱,但C当场给B打收条,C是某公司法人,现在C消失了,A拿借条起诉B,但C给B写了证明,这种情况下,B能通过做C的笔迹鉴定吗,现在法院的理由是不知道该证明是否是C所写?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6-22-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C的证明关系不大。三方关系法律关系较复杂,审理的只是借款关系,一般是法院就凭借条证据即可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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