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我们是香港人。我和妻子于2010年1月已协议离婚。
但妻子只分给我不够1/4的财产,还要每月二千多元分十年期给我。当初我心情不好糊糊涂涂签了协议。
现在我觉得分配得十分不公平。请问:离婚后还可以要求财产重新分配吗?
补充提问:
当初180万元买的房子现在还有我的名字在,我还未签名给她,因她分十年期给我33万。我可以十年后再签名给她吗?不签名会怎么样?
咨询者: 香港 [咨询时间:2010-06-27-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你要求重新分配原夫妻离婚协议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合同已经生效,不能反悔了。糊糊涂涂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