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我朋友在09年4月被公安局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名刑事拘留,在拘留所36天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局要求家属办理取保候审,共交五万块钱。2010年3月份检察院下达不予起诉通知书。我朋友于是前去公安局办理手续(被扣压物件及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之类),并向办案警察咨询关于国家赔偿的事?办案警察声称:也没有逮捕你,没有国家赔偿,你要说损失的事,可以去找告你的人!我朋友在拘留所呆了36天,然后限制在家一年,导致脱离了工作单位一年,就这样不了了之?
由于我们对法律程序不是很清楚,请问各位专业人士给与帮助,不甚感激!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07-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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