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合理的理由不发工资

我妈妈在重庆大渡口的一家面食店工作,但前几天因为身体不好,有向老板请假,老板也允许了,回家休养了几天再来上班了,可以过了一天就又犯病,再向老板请假,他确不肯答应,我妈妈则说去医院检查,如果医生说也不能工作,那我妈妈就说辞职,并叫老板把前十几天的工资发了。可老板说,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工资也不会发。(在第一次我妈妈请假回去的前段时间就向老板说过要辞职,但老板说要找到下一个人来做就可以)
请问下各位律师,这样老板有没有侵犯我妈妈的合法权利?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8-16-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有事请假,有病看病,需要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不能继续工作了,可以辞职。但是老板应该给受聘员工发实际工作的工资。否则,是违法的行为。

我咨询程向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取保候审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程向云律师 > 程向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