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我父亲和我后母的共同财产?

1998年我父亲与我后母再婚登记时,我后母有一套房管局所属的公房(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98年她搬来我家住后,该房在1998-2003年期间一直出租,每月我后母也向房管局缴纳租金。2003年该房被拆迁,房管局考虑到我后母对该房的维护进行过投入(后母再婚前的一些水电方面的投入和1998年我父亲和后母婚后共同支付的房屋修缮费用各占一半),所以赔付了一笔10000元的补偿费.
请问:1.1998-2003年期间该房出租所得是否属于后母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2.2003年该房拆迁赔付10000元补偿费是否属于后母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不属于我后母的婚前财产。那么------
2004年我后母擅自将该房补偿费10000元一并拿给她与前夫的儿子(该子98年读大一时随母亲来我家,04年已经工作),买了一套 30000(另外20000为该子自付)元的小户型二手房,房产证上写了该子的名字。该房在04至今一直出租。
请问:3.该房租金中是否有部分应该属于我父亲和后母的共同财产?如有应占几成?
4.该房产权是否有部分应该属于我父亲和我后母的共同财产?如有,应占几成?

另外一个问题:还有一套房屋是我父亲和后母现在居住的房屋,该房从1992年由单位分配所得,每月交租金给单位,一直由我和父亲,生母居住。1995年我母亲病逝,97年该房产权卖与私人,我父亲用10000元将其买下,但是当时只交了钱,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98年我父亲和后母登记结婚,2个月后产权证才办理下来,写得是我父亲的名字。
请问,5. 我后母是否享有该房产权?

如果不享有的话,那么---------
6.我父亲在97年买房时曾向后母借了2000元,这个情况对房屋产权归属有影响吗?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10-04-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你父亲97年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的继母2003年的公房被拆迁了,事前的租金应该属于你的父母的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也应该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继母将1万元钱给他的儿子买房子了,如果是赠与,其他人就没有任何权利了,如果1万元是借给他的,他还将偿还1万元;你父亲在97年借款2千元对房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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