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进行工伤申报及申报的有效期限?
因工作原因被安排陪同外出就餐,属于正常工作外时间,出事地点在外省市,不在签订劳动关系所属地区范围内,不慎摔伤造成腿部骨折,到现在时间已有两个月。单位没有给申报工伤,也未对养伤休假期间的工资补助等相关待遇做出任何交待。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进行工伤申报及进行申报有有效期?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10-15-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从你的叙述情况看,造成的伤害应该是工伤,单位不处理,你就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要求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按照规定级别赔偿、仲裁的顺序进行。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