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打工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60岁以上打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一年有365天就工作365天,无一天休息,当事人主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法院判决不支持。当事人主张的不知当今中国有无具体的法律支持?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11-28-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60岁以上打工,也是用人单位愿意的,双方就此形成了劳动关系。最低用人单位应该给予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干一天给一天工资。也应该执行所约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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