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致人轻伤的赔偿问题
您好:
一个月之前,我开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责,我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肩关节半脱位
之后去医院复查了两次,没有大的问题,医生只是让我休养恢复,但是结案的时候,我要求他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营养费,可前提是我已经退休,而且医院也没有开具营养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1:法律支持我要求肇事者赔偿这些费用么?如果需要,有没有依据的标准?
2:如果我因为这个伤,一直要求他给我不断看病,有没有法律依据?他会不会拒绝为我支付医疗费?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18-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肇事者应该给予赔偿的,你的正当要求法律应该支持,对方不支付,法律解决吧。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