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纠纷

我和房屋中介公司签了一年十七天的租房合同,但付款方式只写了压一付三,并明确了四次付款的日期和金额,但没有对剩余的17天的房租进行约定,在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口头说明,现在中介要我这17天的房租,请问这合理吗?急切等待答复!多谢!
补充提问:
多谢答复!事实上这17天我还没有居住。
如果按照租期约定的话,我应该交这钱,但是合同的付款方式上并没有体现多余了这17天的钱。所以我觉得不合理。
现在我想就这17天的租期,重新和中介协商,但中介表示没有协商的余地,不管住不住都要收这17天的钱。
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15-状态:未解决]
程向云律师的解答:

您好,房租依照合同应该交给房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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