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望问题
你好,打扰了!有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望律师可以给予帮助
我生完小孩后,因男方与其它人有染,所以果断的选择离婚,儿子现在9个月由男孩抚养,不要求我付抚养费,但是协议书当时没有写探望时间,只是男方家都口头同意随时探望随时接走,刚开始时很好,现在过了几个月,人心也变得越来越淡了,而且当时与男方有染的女人也经常去他家里。我每次去都提前打电话,但是发现这几次他们都找借口推辞,而且我也听出来他们不想让我去他家里,怕见着那女人,也不愿意让我把孩子抱到自己的住处,所以我想,我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始终认为,我现在要求的不多,一周看两次,有空就接住住。而男方说过半月一次,可是我认为现在孩子正是认人的时候,如果半月一次那么孩子一定不认为我这个妈妈了。
补充提问:
现在男方家表现出不愿意让我去家里看孩子,而且接到我的住处他们也总是找借口拒绝,不过还没有亲口说不让我见孩子。起诉这个问题我想过,如果真的起诉的话,首先我想知道一般这种情况会判几天看望一次?或者我提出当初他们所承诺的话,有效吗?我能找出哪些理由 ,对我有利一些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24-状态:未解决]
张珂律师的解答:
在你们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