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经济纠纷
本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共俩人注册。我方称为甲方,另股东称为乙方。乙方为公司法定人和股东,双方各50%的股份。公司开业两年多,乙方都无参与公司的一切生产和经营,乙方并在别厂上班。公司都有甲方维持,到2010年10月乙方另开公司,少资金,要脱离本公司,分到的钱用来维持自已的公司,口头要求甲方给乙方30万,(乙方投资共17.8万),甲方同意后分两次给乙方26万,乙方的公司资金得到好转。今甲方要求乙方办理一切手续,乙方以种种理由推脱,推脱不了就说要查开业到现在的帐,又以帐目不清推脱,现在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现已关门,外债上门要款,员工工资开业到今没发,共计10万多,现甲方无能为力,资金又不到位,现在甲方要求上诉乙方,1要怎么办,2要准备什么帐目,3能否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推脱期间的一切损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12-状态:未解决]
严世勇律师的解答:
你遇到的这种情况,令人同情。关键还是以前合作时就埋下的隐患。现在要理顺关系解决问题,需要做的是固定整理证据,这是非常细致的工作,以你提供的简单情况,初步分析:
一是要证明你们当初签订合作合同时的真实意思
二是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
三是合同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变更的约定
四是甲方支付给乙方款项的法律性质及后果
五是目前双方应享有的权益。
以上这些问题涉及的证据和法律问题非常复杂,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