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一个普通农民工,受雇于合肥一家园林绿化公司从事树木栽植,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09年10月份在工地被树根把脚踝给压骨折了,先后进行了两次手术,共花费22000块钱左右,由于当时不知道没有申请工伤,现在自己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按照九级伤残标准我能向公司要哪些赔偿?赔偿金额大概会有多少?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04-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除医疗费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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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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