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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移动公司工作5年左右,因为2010年底因工作出交通事故,现在移动公司说我是劳动部门派遣给他们的员工,不予给我按工伤办理,我在交通事故中占了主要责任,请问我能认定了工伤吗?
补充提问:
都说新工伤认定规定主要责任不予认定工伤是真的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06-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交通事故是发生在2010年底,新工伤保险条例是2011年1月1日执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可以认定工伤。即使不能认定工伤,肇事一方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责任,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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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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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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