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与赔款问题

您好:
请问下,购买的住房,原应2010年9月交房,但开发商因各种原因,至今(2011年7月)仍未向购房者交房。
购房合同中写明,继续履行合同的,自合同交付日期第二天起直至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
那么如果继续拖延交付日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7-05-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解决。

我咨询卢佩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蚌埠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卢佩伟律师 > 卢佩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