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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我在单位工作已有十几年了,长期拖欠工资,而且经常待岗,导致我们出去找事干来维持家庭生活,今年11月叫我们回单位上班,我们也回来了,结果也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我们呆了二三天,所以我们又回家了,而后也没人通知我们上班,接下来就以我们旷工为由解除合同的,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咨询者:
fa307003
安徽
[
咨询时间:2011-12-17
-
状态:已解决
]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单位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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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佩伟律师
执业机构: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安徽 蚌埠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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