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我家是开饭店的,我爸爸的同学的女儿,16岁智商偏低,由于家境贫困被父母送到我家,说是可以在忙的时间帮忙看下小孩,出于同情之心我们收留了她,15天之后她讲喉咙疼且她不配合医生治疗,我爸就把她送回家。(听说把她送回家的第一天,她父母在村卫生室给她打点滴,第二天又去卫生室打点滴还说见清了,医生给她打点滴她哭闹不止,说是怕疼,没办法医生放走了她,并建议她去县医院看,而她父母没有再给她看)
两天之后她死在了家里.现在死者父母起诉我们,并且说是在我家打工,请问他们的说法成立吗,我们有什么责任吗.
补充提问:
我们是自家开的小饭店 店里只有我父母和我岳母还有我们夫妻两人经营 邻居作证可以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1-22-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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