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合同事宜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2000年因我父母身体有病,加之我弟弟妹妹年龄尚小,我又应征入伍,家中劳动力缺乏,所以当年我父母决定将自家宅基地房屋卖给他乡村民,前提是要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一并给他耕种,并双方自行订立协议一份,协议中说明,房屋多少间,承包地多少亩等等一并买给对方。现在我弟弟妹妹也相继成家,我本人也退伍回原籍,家中劳动力已具备,所以想要回我承包的所有土地,可是对方确以合同为借口,不予返还。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我父亲当年签的合同合法有效吗?在自己承包期间内允许个人买卖吗?
补充说明: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红色)仍然是我父亲名下,而且在有效期之内
2.我父母亲没有文化,不认识字,当时协议也是对方找别人代写的
3.这么多年我家一直没有领过任何补偿,都被他家领取了
补充提问:
对方已当年的协议为要挟,不知道当年的协议是不是有效?也不知道胜算有多大?请律师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11-23-状态: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