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要给抚养费吗?
我与朱某相识在2009年,然后2010年9月在我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按民俗举行了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10月我产下一男孩。现在,孩子已经4岁多了,但是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了,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现在他让我给孩子的抚养费 我想把孩子的抚养权给要过来 不会要他一分钱 因为他本人品质有问题 经常骗人 而且还骗了国家 像这样的人怎么能把孩子教育好呢 家里状态也没有我的条件好
所以请求一下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3-06-15-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