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确定问题
你好,现在我如下法律问题需要你的帮助,
案情简述:
我爸爸农民工于2010-6-31 日开始由包工头介绍,工作在蚌埠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工程,安徽怀远禾泉农庄客房楼工程,
该工程由其又转包给它的退体工人梅松柏(自然人,无用工主体)签定了《建筑工程瓦工施工分包合同》,然后又二次转包给包工头丁道学(自然人,无用工主体)。
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在2010-8-12 号加班未能的情况下,在下班途中摔伤。脑外伤手术,共花医药费15万元,且留下后遗症。
现在证据有:
1.包工头丁道学的用工记录。
2.工友证言
3.工友证明
我已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裁决书》以工友有利害关系未采信工友证明证言,一建公司和梅松柏有合法的分包合同,否决了劳动关系存在。
请帮助,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可能通过法院确定劳动关系? 从而获得赔偿或认定伤。请给予帮助为盼,谢谢!!!
祝好
安雷
13865682211
安徽蚌埠淮上区
an.jeff@gmail.com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3-29-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的案情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