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的违约问题

我在2011年4月6日在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报了2011年4月10日去芜湖方特的一日游,合同约定是早上6点30分在旅行社楼下集合出发,我们于当天6点10分到达指定地点等待,可是直到7点大巴都没有来,之后我打电话给旅行社的人,那个人说更改了集合地点,车已经走了,但是没有通知我们,原因是他们记错电话号码了。他们的一个疏忽造成我们无法出行,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由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单方面原因造成我们无法出行将如何赔偿我们损失?谢谢!
补充提问:
那确切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4-10-状态:未解决]
卢佩伟律师的解答:

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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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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