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达不到我的要求我们可以怎么办

我收到一份裁决申请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依据经朝拆许字(2006)第294号拆迁许可批准(搬迁期限为2007年03月04日至2007年04月13日),在朝阳区五里沟地区进行拆迁。

本次拆迁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7号)的规定,实行货币补偿。

被申请人xxx居住在朝阳区五里沟xx号,属拆迁范围内,有正式房屋建筑面积98.4平方米,在册人口为4人,实际居住人口4人,宅基地合法使用人xxx;共居住人口主xxx、妻xxx、子xxx、表弟xxx。

申请人委托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中心对xxx的被拆迁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685223元,加上拆迁补助费2318,xxx可得到拆迁补偿补助687541元。

在公告规定搬迁期限内被申请人xxx提出补偿款少,不够买房的。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现搬迁期限已过,xxx因为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搬迁。

为加快工程进度,申请人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特向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裁决书的内容,同时我有几个疑问:

第一、我们是农民户口,生活在农村,现在土地都被争回,主要经济来源依靠房屋出租。房屋被占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们可否进行要求补偿。

第二、他上面说本次拆迁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补偿。但我们是农民户口,也要依据此规定???我家在女人街附近

此致



提问人:劳苦大众

2008.11.7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07-状态:未解决]
张志胜律师的解答:

可以 要求拆迁补偿;依据 有瑕疵,但是经过审批了就没有问题

我咨询张志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志胜律师 > 张志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