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和他都是有过婚史的人,去年底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因为我们过去的情况差不多,加上都在一个系统内工作,所以很快我们就进入了角色。在恋爱的一年中,他确实为我付出不少,很是疼爱我,凡事只要我喜欢他必办,新购置的新房和装修的类型都是按照我喜欢的类型买的做的,在这些消费中,因为我有过离婚经验,所以没有出一分钱,他也不介意,甚至我花钱买什么他都要补还给我。我也深深的为他的豁达和付出而感动,曾经离婚的阴影渐渐散开,也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暗暗发誓一定要珍惜他。他也为能够找到我而非常满意,曾经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同事们知道我俩相恋后,他们都非常羡慕他。但在相处的一年中,他不止一次的问过我,如果他以后工作有什么变故或者身体上有什么疾病,我会不会弃他而去。首先工作,我们都是公务员,工作相对是很稳定的,我的解释打消了他的顾虑;其次身体方面,他目前身体很健康(公务员每年都有体检,他各项指标正常),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告诉过他,生老病死都是人生很正常的事情,做为夫妻是不会因为一方身体的疾病而抛弃对方的。同时我反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隐瞒了我?他说完全没有。
在这要插上一句,他和他前妻结婚三年,三年中他的工作曾经遭遇过变故(因为地方政府编制改革),他的前妻没有放弃他,养了他二年多。他的身体因车祸有过骨折,他的前妻也没有放弃他。但就这样,在他身体完全康复后,给他前妻留下一句,我从来就没爱过你,而终止了婚姻,赔偿前妻十万元钱。为止我也问过他,会不会什么时候也跟我说这样的话,他的答复是,我和他前妻的情况不一样。前妻是从恋爱时就不喜欢,曾经提过分手,但最后考虑到对方难以接受现实,特别伤心,而委委屈屈结的婚。对于我,他和他的家人相当满意,并向我保证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经跟他前妻聊天后,证实了他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事情发生在12月14日,在我们的新房完全装修好后,准备研究下一步结婚的事了,他突然跟我说,我们以后不能在一起了,原因是他怀疑身体有高血压,怕拖累我。在没有医院确诊的情况下,我觉得他的理由很荒唐,因为高血压根本不是什么可怕的疾病。他就反反复复的说是为了我考虑,怕以后照顾不了我。于是我们去了医院检查,医生开出的证明,他的血压属于正常值范围内,不属于高血压,于是他又说怀疑自己有糖尿病,要求明天空腹做检查。同时又说如果明天检查结果没病,如果我还愿意相处的话,他愿意马上跟我登记结婚。鉴于他的上述表现,我认为他有欺骗嫌疑,于是我提出先起草一份声明,如果他的检查仍然没有病,那么赔偿我七万元的分手赔偿金,分期支付。如果他的检查结果真的有病,以后事项待定。但他的意见是如果检查结果真有病,他愿意赔偿我五万元的赔偿金,分期支付。目前我们双方已定下协议,双方都签了字。在我家老人向其问分手原因及调节的情况下,他都反复强调分手真的没有别的原因,真的是怀疑自己身体有病,还是大病,怕拖累我,或者结婚以后分手伤害更大。并表示分手后他不会主动找我,如果我还恋着他,他愿意马上跟我登记。我对他的思维逻辑哭笑不得,感觉他处事很荒唐,非常人能理解。
请这里的朋友们帮我分析一下,他的这些表现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理因素?另外我们双方都签字的协议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2-15-状态:未解决]
张志胜律师的解答:
协议有效。这种心理 只能说是不健康的,至于是玩弄女人的把戏还是其他原因不便于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