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摩托车撞伤
2011年3月20号晚上9点多的时候我哥哥被一个摩托车撞伤,当时我哥哥在马路边上行走,后面过来个摩托车把我哥哥撞倒,现在在医院治疗,确诊左脚骨折。撞我哥内人的摩托车有强制保险,现在他什么都不管,就让我哥去交通事故科调解。我想问下,这个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后期调理费都是什么标准?如果说撞人内方不全管,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他是百分百的责任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沈国标律师的解答:
住院费以票据为准,营养费由法院按照伤情酬情考虑,护理费和误工费等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