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违约
我家的房屋于2007年拆迁,现在事隔两年有余,回迁房基本完工要交付使用,然而所开发的企业我村大队要拒交使用。其理由是由于其他村民的反应,我家与07年前拆迁的村民待遇不符。就此大队就以户口不在本村的常住家庭成员为由,拒绝给付房屋。当初我们有拆迁协议,还有看楼房图纸选购的楼房,并且有购房合同。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3-状态:未解决]
王树德律师的解答: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起诉拆迁人以及集体大队,要求给房,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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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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