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合同常见风险

时间:2008-12-07 22:41:56  作者:adnim  文章分类:以案说法

货物销售合同

常见风险

 

    货物销售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买卖合同,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用得最多,也正因为其多,因而最容易产生纠纷。常见的风险有:

1. 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这又有两种情况,一是根本就没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比如未经授权冒充其他个人或企业签订合同;二是原来具有主体资格,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比如已歇业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本来没有履约能力,却拿着庞大的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或借用他人的场所来制造很有实力的表象,等。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

在销售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4.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销售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a. 质量约定不明确;b. 履行地点不明确;c. 付款期限不明确;d. 违约责任不明确;e. 付款方式不明确;f. 履行方式不明确;g. 计量方法不明确;h.检验标准不明确。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从而产生纠纷。

5.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常见的有:a. 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 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 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 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e.出卖人工作人员收货后以工作人员非本企业员工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6.通过精心设计的付款方式,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多见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也有买受人打时间差,故意在周末开出空头支票提货,还有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使供货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对于电汇,有以传真件等假电汇骗取货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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