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

登记前一方付全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得登记后才能下来,如果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吗?如果不是,怎样才会变成共同财产呢?
补充提问:
那该怎么约定?还用写协议吗?如果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不属于这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不是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房子就有谁的份啊?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08-状态:已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你反映的情况,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夫妻双方约定。双方自愿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该大于法定。 因为婚前一方付全款买的房子,一方持有购房合同和收据,说明该房子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由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双方的约定,也必须以书面形式显示,这样就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能够在短时间内给出答案,并且解释的也挺详细的

我咨询张留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留安律师 > 张留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