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交通肇事逃逸嘛?
昨天早晨,我车与电瓶车相擦(大家都正常行驶),当时我不知情,我从左后视镜看见没什么就走了,大约行驶了50米,从车内后视镜看见有人倒地,就掉头回到案发地(靠边停车),下车忘记带手机,就让路人帮我报警,交警也拍照了,算我全责,送到医院,经查牙齿破损3颗,左脚拇指骨折(正住院)医药费都我垫付的,这算逃逸吗?但受害人,硬说我逃逸,求详解!感激不尽!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9-22-状态:已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你说的情况不算逃逸。事故发生时你没看到,发现后及时到现场,并积极救助伤员,交警队也不能按逃逸处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非常感谢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