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账产

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购买二手房,但是在子女婚后办理过户手续到子女名下,同时在婚前女子和父母有签定协议出资方为父母且在148/法律服务所办理了证明手续(是否有效,如无效的情况下,是否还要在通过公证处和第三方办理公证才算有效),请此情况需要是否是婚前财产!
补充提问:
但是父母出资购房,过户的话是在我婚后过的户,这个不存在问题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9-23-状态:已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根据《婚姻法j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说的房产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证办在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属于子女婚前得个人财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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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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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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