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不是30年不变吗

我是个农民,2004年户口因为孩子上学把户口迁移为城市户口,从此土地被收回,我一无工作,而无土地,生活艰辛。根据2003年土地三十年不变政策,我想我的土地是不是不应该被收回,咨询律师我该怎样处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9-25-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你因为孩子上学把户口迁移为城市户口,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你所提供的信息不完整,请你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对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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