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妻子得癌症去世5年,没有孩子,我俩有一楼房(结婚后厂子分房,以我名字购买)。妻子治病花了好多钱,至今我没有还完,我想把房子卖掉还钱,房子能卖20万,丈母娘要5万,我问一下,她有要这钱的权利吗?如果有根据法律能分得多少钱?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27-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你岳母有继承你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这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为你妻子治病的外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你们的房产先行偿还,剩余部分,先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你自己的财产,另一部分作为你妻子的遗产,由你和你岳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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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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