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和女友同居数月后分手,期间我为她花了近万元钱,就算啦可最后我又给了他2000多块的房租钱,没有证据我能要回来吗?现在他就是不讲理就是不给,我该怎么办我能要回来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9-27-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给付的是彩礼,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要回,但需要证据证明;如果你们同居期间的花费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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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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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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