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伤人

我们开了一家食宿班,中午让小孩子睡觉,其中的一位老师负责看管二年级的孩子,一个孩子捣乱不睡觉,他用手捏住孩子的肩膀,把孩子的肩膀有点疼,有点皮外红,没有骨折,请问是否构成伤人罪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30-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这种情况,首先这位老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次,这位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反行为,作为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孩子,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希望这位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为学生治疗、慰问,争取早日处理问题,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咨询张留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留安律师 > 张留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