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问题!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怎么处理,要女方返还么?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0-04-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处理。你反映的情况属于该解释第(二)、(三)项的规定,如果办理结婚证,举行婚礼,同居生活,结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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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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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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