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法院提诉离婚,法院立案后,在向男方送达应诉时,通过正常送达方式不能送达的,可以公告送法,公告期满,男方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祝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