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


我父亲有两处房产,母亲已去世6年,楼房(楼房是父亲单位退休照顾的,内部价格1万元,当时市场价6-7万元,平房市场价2-3万元)我妹妹居住,并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平房还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想立遗嘱,平房给我,楼房给妹妹,妹妹不愿意,说楼房是花1万元买的,平房要平分。请问(1)父亲的遗嘱有效吗?(2)妹妹的楼房合法吗?(3)老人的房产如何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0-09-状态:已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1、你父亲如果这样立遗嘱,应该有效,因为楼房已经登记在你妹妹名下,说明该房产属于你妹妹的,你父亲无权处分,平房登记在你父亲名下,说明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你父亲有权处分; 2、楼房是你妹妹花1万元买的,这说明你父亲单位退休照顾分配的房屋,虽然你妹妹支付1万元,但也应当属于你父亲赠与给你妹妹的,你妹妹取得楼房所有权合法; 3、只要你父亲立下遗嘱,将身后平房归你继承,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平房。 4、建议你父亲所里的遗嘱进行公证,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使你顺利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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