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乡镇自来水厂员工,工作17年,当年去水厂工作的时候有乡政府调令,有文书为证,近期因政府要求改吃长江水,乡镇水厂全部回收,50岁以上的我们全部辞退,丧失了生活来源,政府只赔偿了几千元,我们原先的养老保险金还有8年才交清,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
咨询者:
fa288154
江苏
[
咨询时间:2011-10-14
-
状态:未解决
]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咨询张留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张留安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张留安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更多张留安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留安律师
>
张留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