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用地征用应该如何协商?

在自然保护区我们承包了一片地方用于经营餐饮业,有鱼塘 停车场 家禽养殖 二层楼 山庄等多处用地,但是现在旅游公司要征用我应该怎样协商。具体些要从那几个方面协商?谢谢 旅游公司也是要用于商业经营。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10-23-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1、由于你是承保土地用于经营餐饮业。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发包方所有,但承包合同未到期,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发包方应当退还;
2、地上附属物包括房屋、鱼塘、停车场以及家禽养殖设施等财产的补偿部分归你所有。

我咨询张留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留安律师 > 张留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