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用地征用应该如何协商?
在自然保护区我们承包了一片地方用于经营餐饮业,有鱼塘 停车场 家禽养殖 二层楼 山庄等多处用地,但是现在旅游公司要征用我应该怎样协商。具体些要从那几个方面协商?谢谢 旅游公司也是要用于商业经营。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10-23-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1、由于你是承保土地用于经营餐饮业。土地补偿费应当归发包方所有,但承包合同未到期,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发包方应当退还;
2、地上附属物包括房屋、鱼塘、停车场以及家禽养殖设施等财产的补偿部分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