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民事赔偿

我有个朋友,家里是开棋牌室的,还有一张台球桌,中间用长宽都差不多2米左右的轻质砖墙格挡的,现在的情况是,有2个差不多16.17岁的小孩,打闹的时候,撞到那个墙,结果墙倒了,压到一个打台球的,结果内脏受伤,没抢救回来,我朋友现在让我帮他问问,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他家里需要赔偿多少钱,附(出意外的那个人28岁,跟妻子有2个双胞胎小孩,5岁左右,还有一个父亲,母亲已经去世了)
补充提问:
死者是湖南人,另外未成年人是安徽人,是在浙江打工的,那么现在的情况是三方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私下调解的话,一般情况下,我朋友该承担多少费用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3-20-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1、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你朋友和两个孩子的监护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3、赔偿受害人一方的损失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我咨询张留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留安律师 > 张留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