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及子女抚养问题
我结婚1年,有一女儿3个月,结婚时彩礼要了3万,买家电家具花了1万多,婚后丈夫从我娘家借了1.8万(无借条无证人),婆家有车有房,但是每月供车贷房贷,车房都是他父母的名字,他家还有10多万的外债。女儿出生后由于我和婆婆闹矛盾回了娘家,婆家人从此不管不问,丈夫也没来过电话,朋友亲眼看见丈夫在外有别的女人,现在我要起诉离婚,离婚时彩礼钱男方还会要回吗?从我娘家借的钱还有可能还吗?他家的外债还要我负责吗?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1-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1、你可以起诉离婚;
2、因你们已经结婚满一年,又生育一女儿,男方不能要回彩礼;
3、从你娘家借的钱应当归还;
4、男方家的外债,你没有义务偿还;
5、法院极有可能将女儿判给你抚养,除非你放弃女儿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