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起诉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是外企职员,一个月有20天的时间在外地出差,不能回家,收入在万元以上,且自己还有一部分私有的生意。他提出起诉离婚,我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我自己也有工作,月收入在4000左右,但没有住房。请问我要如何才能胜诉。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1-状态:未解决]
张留安律师的解答: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是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最主要的是,谁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将会把孩子判给谁。
祝你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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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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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刑事自诉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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