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来这个公司已经8个月了,公司并没跟我签合同,也没给上保险,我是做业务的,有的时候的工资还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个月前本来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就写了份辞职报告交给了老板,后来经过协商又留下来了,可是辞职报告还在老板手里,我现在能收集到的证据只有一份我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上面有我的签名和公司的合同章,工资是在财务签个名字就能领,没有工资条,签到也是签到一个本子上,收集不了。
不知道这个情况我能不能要求赔偿。应该如何操作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5-状态:未解决]
赵小红律师的解答:

1、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
2、单位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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