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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过户
我的姥爷刚刚过世,其共有5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的姥姥仍然在世,两位老人长年与儿子生活,所居住的房屋的产权是我姥爷,其在世时立有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我想请问:如果现在将产权改给其儿子,是否需要其四个女儿签字才可过户?谢谢
咨询者:
fa219682
辽宁
[
咨询时间:2011-04-26
-
状态:未解决
]
赵小红律师的解答:
首先房子是不是你姥姥和姥爷共有的,如是那么这房子有一半是姥姥的,得你姥姥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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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红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合伙加盟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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