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打架斗殴
事因是因为对方耍流氓,后来和对方起了冲突,他脸上流了点血,中途拿了把刀吓唬对方但没伤人。派出所对我拘留10天处罚。对方却没有被处罚。我想问问我有没有必要申请复议。
补充提问:
对方是回民,事情比较麻烦,至于对方耍流氓,警队一直说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的证据。所以给我定性殴打他人。我申请复议是想免除以后可能会有的麻烦,如果复议过于麻烦,那就算了。法律现在是执法人的啊!
咨询者:
fa54216
河南
[
咨询时间:2012-12-27
-
状态:未解决
]
冯新广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复议,不麻烦
我咨询冯新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冯新广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冯新广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焦作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更多冯新广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冯新广律师
>
冯新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