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99年在化纺厂上班档案在2000年12月调入,就在2000年11月化纺厂进行了改制改成了德隆公司直到2007、2008年被香港一家单位给买了让我们回家休息一直到现在,最近单位通知说化纺厂破产赔偿要出来了,可是公示的名单里没我当时他们查档案时就说截止日期是到2006年呀为什么没我呢,再一个听说香港的就等着开发这片地方现在想赶快结清就开发地皮,可我应该算哪一块应该怎么样办呀,他们现在也没给我们一个说法,现在他们让交身份证复印件是不是想把化纺厂的一给德隆的就没戏了呀,我们应该怎么维权,以前每月有120元生活费,现在他们说破产政策要下来了所以生活费不给了,可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化纺厂的就算不是德隆公司那一块也应该给吧,怎么能不给呢不知道不没有道理。希望各位律师们能给出出主意谢谢了。



补充提问:
那需要什么材料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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